
森林环境除了具有环境的一般特性外,还具 有以下明显特点:
(一)森林环境的整体性
组成森林环境的各要素都有自己的发生发展规律,但它们作为森林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结合在一起时,就形成了相互依存,相互制约,密不可分 的整体。在整体中,一种要素的改变都必将引起其他要素的相应变化,甚至 导致从一种生态环境过渡到另一种生态环境。
森林环境是一个多资源的整体系统,每种资源都与系统整体密切相关, 它通过能量流动、养分和水分循环、信息传递影响系统内的其他构成。因此, 对森林环境的研究、保护和开发利用都必须从其整体性出发。忽视森林环境的整体性特点,就会造成森林环境的破坏。
(二)森林环境的多样性
森林环境具有多种生物(包括各种乔、灌、草本植物,多种动物,多种 昆虫和微生物)。这些生物生长在不同气候、土壤等地理环境条件下,形成 一个密不可分的综合体。它蕴育着多种资源,具有多种用途和多种功能。不 仅为林业,而且为农业、工业、医药卫生、旅游、交通、邮电等各个国民经 济部门服务,范围极为广泛。
森林环境具有生物多样性、景观多样性、环境多样性、人文多样性和生 产利用多样性。森林环境结构复杂、层次繁多,生态、社会、经济功能强大, 从多方面多角度显示了它的多宜性。人类活动只有掌握这种特性,通过多因 素、多变量的系统分析,进行最佳的保护和利用选择,才可高效地发挥森林 环境的潜力。
(三)森林环境的时空性
森林环境是特定的时空产物。不同时间和空间结合形成不同功能、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森林环境。森林环境的时空变化极为明显。不同的地理位置和 条件会形成不同的森林环境;同一地理位置的不同海拔高度、不同土壤立地 条件也会形成不同的森林环境。在森林环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,不同的时间,森林环境也会有差异。因此,必须根据森林环境的时空性特点对其保护和利 用,否则就会造成失误。
(四)森林环境的有限性
森林环境是在一定的光、热、水、气条件下形成的。在地球上它的分布 地区是有限制的,例如南北两极、高山和雪原、干旱和荒漠地区以及一切不 具备森林生长的地区都不可能有森林。因此,在地球上森林环境是有限的。 从古至今,由于人类的破坏,使现存于地球上的森林已经很少了。森林资源 既是可再生资源,也是可耗竭资源,其负荷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。人类对森 林资源的开发利用,如果超过了它所能负荷的极限,必然会破坏它原有系统 的平衡,甚至可能导致资源因消耗过度而枯竭,造成森林环境的破坏和消失。 森林环境的有限性要求我们科学地认识森林环境破坏和耗竭的条件,掌握它的负荷极限,只有这样,才能对其有效地保护和持续利用。
(五)森林环境的可塑性
森林环境受到有利因素影响时,它的发展及其效益性能都会改善;反之则否。森林环境有一定可塑性,它像其他生态系统一样,有一定弹性,有一定阈值,有一系列反馈作用,对外部干扰能进行内部结构和功能的调整,以 保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,这就是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。我们把森林这个 复杂的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称之为森林环境的可塑性。森林环境的可塑 性是有一定限度的,超过了它的阈值,可塑性就失去了,就会导致森林环境 的破坏。人类利用森林环境的可塑性,就是要对森林环境进行定向改造和培 育,使其系统结构的功能更佳,更有利于人类。
(六)森林环境的公益性
森林环境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物库、能源库、基因库、二氧化碳储存库、氧气生成库、绿色水库、天然抗污染的净化器,对自然环境的大气圈、水圈、 土壤岩石圈和生物圈都具有极其重要的良好作用。因此,著名的德国学者盖 格尔(R.Gei-ger)把森林对人类及人类环境的良好作用称为森林的福利作 用,它造福人类,具有公益性特点。森林环境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,也是建设人类更加美好生存环境中最积极、最可塑、最活跃的公益 性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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